法治为基,领导干部责无旁贷
在新时代的浩荡潮流中,领导干部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中流砥柱,肩负着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的重任。他们不仅是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更是推动者和实践者,其法治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的发挥。
近年来,随着各级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责任的持续压实,他们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以法治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仍有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淡薄,如同“掩耳盗铃”,表面高喊法治口号,实则忽视法律实施,甚至追求人情世故,将法律视为“稻草人”、“纸老虎”,肆意插手干预执法司法。

法治意识淡薄,危害不容小觑
这些法治意识淡薄的领导干部,其行为可谓“五花八门”。有的将法律视为麻烦,认为依法办事束缚手脚,总想用超越法律法规的手段和政策来抓企业、上项目,导致无序竞争、混乱发展;有的则将法律视为私器,无视国家上位法,在本地区本领域制造“法律壁垒”,搞“立法寻租”的土规矩、执法司法的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干扰党和国家制度体系运行;更有甚者,将法律视为儿戏,合则用、不合则弃,把法律规定包装成请托办事、敷衍塞责的借口,滋生投机钻营的歪风邪气。
这些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根本原因在于这些领导干部没有从全局视角和战略高度思考党中央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的重大意义。法治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坚持党的领导、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推动党和国家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保障。领导干部只有具备高度的法治意识,才能以法治思维校准权力运行,以法治方式破解发展难题。

强化法治意识,领导干部需身体力行
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政治意识的强弱。政治意识不强,必然导致对法治缺乏尊重崇尚之心,对各种危害法治的行为视而不见,甚至成为破坏法治的“帮凶”。因此,领导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政治意识,将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在新时代的征程上,领导干部应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法治建设的“领头雁”。只有这样,才能引领时代新风尚,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不断向前发展。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7219790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iuxiaoqi88.com/jiankang/996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