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调整下的孕产妇用药新挑战
随着国家抗疫政策的不断调整,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了《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通知》。这一通知为家庭日常储备药物提供了重要参考,同时也提醒公众,相同类型的药物无需重复购买,选择一种即可,并强调服药时应谨遵医嘱,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对于孕产妇这一特殊群体,用药更需谨慎,因为大部分药物在妊娠期、哺乳期使用的安全性证据尚不充分,部分药物甚至存在致畸、致流产的风险。

孕产妇用药,需三思而后行
面对网络上五花八门的孕产妇用药清单,许多宝妈感到无所适从,难以辨别真伪。重庆市妇幼保健院药学部也接到了众多孕产妇的用药咨询,比如“新冠阳性后吃了很多药,现在发现怀孕了,对孩子有没有影响?”或者“新冠阳性发热39℃,能吃药吗?”等问题层出不穷。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有必要为孕产妇提供一份详尽的用药指南。
无症状与轻症,用药策略大不同
根据统计,妊娠期、哺乳期女性在感染新冠病毒后,不少人是无症状感染者。对于这部分孕产妇,切勿自行服用各种网传有预防重症的药物。而对于有症状的孕产妇,更多表现为轻症,如发热、咽干、咽痛、鼻塞、流涕等。若孕妇强烈希望缓解症状,可选择相对安全的药物,但需注意,这些药物并不能治疗新冠,也不会缩短症状的持续时间。

解热镇痛药物,选择需谨慎
孕产妇发热的原因复杂多样,除了新冠和流感,其他细菌感染也可能引起发热。若病因不明,最好先咨询医生明确病因后再用药。对于体温低于38℃且无明显不适症状的孕产妇,一般不需要使用退热药物,以物理降温为主,如使用退热贴、温水擦浴等。若体温达到或超过38.5℃,则需在医生指导下谨慎选择解热镇痛药物。
总之,孕产妇在新冠感染期间用药需格外谨慎,务必遵循医嘱,选择安全有效的药物,以守护母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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